记者刘志恒8月25日,记者从岳阳市教育局获悉:媒体8月18日刊发《入学先交两万订金如违校规一分不退弘毅中学霸王条款受质疑》一文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迅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悉,弘毅中学补录初一新生,在既没有向教育局报告,也没有请示物价部门的情况下,擅自向补录生家长收取2万元订金,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局分管局领导张诗文、民办教育科负责人与弘毅中学的董事长张建及校长李群华进行了诫勉谈话,严厉指出:“擅自收取学生订金是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对已经收取的订金进行尽快清退”。
目前,弘毅新华中学在校内张贴了《退费通知》,并安排专门的财务人员值班退费。目前,退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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