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一个好消息!
今年的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
现在可以申请了。
如果符合条件,
购房最高给6万元补贴!
根据省、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年我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以下简称“货币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原则
(1)先购后补、不购不补;
(2)分期分批解决;
(3)公开、公平、公正;
(4)已租住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先退后补;
(5)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或其它住房货币补贴的,不再补贴。
二、补贴范围、对象和条件
货币补贴的范围: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
货币补贴的对象:家庭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办理合法婚姻登记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含)以上的未婚人员、离异2年(含)以上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市主城区城镇户籍,并在市主城区工作或经常居住;
(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出售、赠与、出租自有产权住房的,不属于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形;
(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主城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补贴标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无房户每户一次性补贴6万元;住房困难户每户一次性补贴5万元。
四、补贴资金计划
市财政预算安排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专项资金。
五、申请登记
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应在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科(以下简称住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