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
县教育局、文星街道办事处发布
《年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
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年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16号)《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岳教发〔〕3号)和《湘阴县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将中小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3.班额控制、均衡编班、均衡调剂原则。严格按计划招生,控制班额;均衡调剂未正式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4.统一管理原则。年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含公、民办学校)通过县教育招生平台统一招生、统一录取、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第九督学责任区负责实施。
二、组织领导
成立湘阴县文星街道年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员:曾维光戴卓伟刘义
组长:彭汉军文雯
副组长:王征宇蔡浪罗建红杨建军黄汉林
成员:马旺华杨柳胡杰
文星街道各社区书记和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第九督学责任区,负责组织协调招生日常工作。由黄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侯宇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招生办法
(一)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采取“审定计划、控制班额、限定年龄、划分区域、预先申请、调查审核、录取公示”的办法进行。
1.审定计划。基教股和第九督学责任区根据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各学校学位情况审定招生计划(见附件1)。
2.控制班额。文星街道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须按标准班额办学(标准班额为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其它年级不得超过55人/班。
3.限定年龄。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4.划分区域。根据学校地域分布、招生计划和县网格办、相关社区提供的数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划定文星街道学校招生区域(见附件5)。城东学校和知源学校可以面向全县招生,不划定招生区域(优先招录文星街道范围内学生就读)。
5.预先申请。文星街道所有适龄儿童、在籍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须在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以下简称“网报平台”,进入方式附后),按区域向志愿学校提出入学申请。“一人一校”申报,不得择校。招生学校须设立招生公示牌,公示本校招生区域、学位情况、申请时间、联系方式、审核要求、招录方案等内容。
(1)小学新生入学申请
①申请对象:文星街道内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申请时间:6月20日-7月10日。
③申请办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根据入学对象所在网格区域向招生学校和招生调剂学校(见附件3)提出入学申请,不得跨区域申请。登记时须填写入学信息,同时根据入学对象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证件资料(见附件2)。报名咨询电话--。
全县适龄儿童监护人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向城东学校、知源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时务必熟知该校招生指南。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报平台提出入学申请的,不予正式录取。但监护人可于8月2日-6日通过网报平台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补报入学申请,再进行补录。
(2)初中新生入学申请
①申请对象:文星街道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的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申请时间:6月20日-7月10日。
③申请办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平台,根据入学对象所在区域向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不得跨区域申请。登记时须填写入学信息,同时根据入学对象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证件资料(见附件2)。
非文星街道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含进城务工及返乡人员子女)申请在文星街道初中就读的,登记时,除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外,还需上传暂住证、务工证明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全县六年级在籍学生监护人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向城东学校、知源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时务必熟知该校招生指南。若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6.调查审核
①网上初审:第九督学责任区和招生学校对监护人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②资格复审:初审合格后,监护人持上传的申请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在第九督学责任区安排的时间内参加招生学校资格复审。
③审核分类:第九督学责任区和招生学校采取核实资料、入户调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等办法,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信息分类。
7.录取公示。第九督学责任区和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审核分类结果,按类别顺序分批依次录取。若遇某类别有多人符合录取条件时,第九督学责任区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正式录取者,根据调剂志愿,相对就近调剂录取。招生学校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招录学校向社会公示审核和预录情况,公示期满,由第九督学责任区统一录取,分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符合政策就读学生安置办法。根据湘阴县化解大班额工作部署和文星街道各校大班额化解工作实际,原则上今年秋季不再招收插班学生,对符合政策确需到文星街道学校就读的学生,需同时间、同要求通过登录网报平台,提出入学申请,上传相关证件资料(见附件2)。第九督学责任区调查审核后统一调剂安排入学,任何学校无权安排插班生就读。一经发现,对学校负责人严肃追责,学生退回原籍。
说明:
1.中小学“符合政策就读学生”指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或家庭搬迁至文星街道等情况需转学就读的适龄学生。
2.小学符合政策就读学生:统一调剂到长岭学校、黄金学校、琪瑞学校、双桥学校、新农学校、左宗棠学校、城东学校、知源学校。
3.初中符合政策就读学生:统一调剂到左宗棠学校、城东学校、知源学校。
(三)文星街道内中小学各年级分流任务。
说明:
1.原湘江学校八、九年级统一安排到左宗棠学校初中部就读。
2.以上小学各年级分流任务大家务必做好学生及家长工作,在确保自愿原则下分流到左宗棠学校就读。
(四)政策优待对象。
1.对行动困难的残疾儿童或双盲子女根据家庭住房实行就近照顾安排入学。
2.对现役军人子女、疫情防控一线援外(省)或受表彰医务人员子女、公安烈士、一级至二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港澳台侨胞等,不受录取顺位限制,一律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招生工作职责。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认真制定招生方案,明确岗位职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统一宣传,全力维护招生秩序。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省市政策和本方案精神,广泛宣传中小学阳光招生政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争取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操作,确保招生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招生录取标准。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实验班、教师子女班等。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确保学籍注册工作符合要求。
4.严肃纪律,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公民同招、超员摇号”和“公办不择校”招生政策,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对违规转学、寄读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县教育局和第九督学责任区将加强督促,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网报平台进入方式: